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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撐梁拆除順序及施工工藝
支撐設臨時觀測點→人員機械就位→先鑿開斜向主撐梁兩端與冠梁交接處→觀察基坑變形情況→軸拆混凝土支撐作業→冠梁拆除→清運破碎混凝土塊。
1、在支撐的拆除區內嚴格按支撐設計時已考慮的各種工況逐步進行,嚴格執行“先撐后拆”的原則。
2、支撐及冠梁拆除時,按先拆聯系梁,后拆主撐梁再拆除冠梁的方法,分段鑿除,利用塔吊吊運等方法拆除水平內支撐。
3、①區混凝土支撐拆除時,應從A—6軸開始由外向內逐步分條分段進行,不得從中間多處同時拆除作業。拆除速度以每天拆除2條縱向支撐為宜,對稱拆除,防止支護結構因拆撐過快造成內力突變產生過大位移(此原則亦適用其他作業區)。
1)拆撐及冠梁期間,項目部應提請基坑監測單位加強對圍護體和周圍建筑物的監測。
2)支撐及冠梁拆除采用機械結合人工破障,鋼筋、混凝土等碎塊由塔吊吊至地面裝車外運。
3)為保護已澆樓面板混凝土質量,在拆除支撐及冠梁時,可由專人采用舊模板在梁的投影下襯墊,防止砸壞面層。
4)對于已拆墻體及后澆帶暴露鋼筋部位,亦應以較堅韌的遮蓋物進行保護。
二、安全施工措施
1、作業人員,嚴格執行有關規范、操作規程和本專項施工方案。
2、施工人員戴安全帽上崗,爬高系安全帶。拆除作業時嚴禁人員位于支撐梁下。
3、接受建設、監理及治安部門對現場質量、治安、環保等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4、保障供電系統的正常運行,主電線路由專職電工負責。移動性用電設備用電纜供電并安裝漏電保護裝置,其他任何人不得隨意推拉閘刀。
5、現場照明燈具的架設高度要符合有關安全規程的要求,不低于2.5米。
6、在拆除區域設置臨時警戒線,并由專人負責看護,閑人不得進入。
7、經常與監測單位聯系,了解拆除內撐作業期間圍護樁后土體水平位移及豎向立柱的豎向位移,基坑周邊道路的沉降位移狀況,發現異常,立即采取安全措施